近来,道真自治县归纳行政执法局三江分局与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三出所对辖区展开城镇路途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群乐村乡民唐某某在没有采纳任何维护的办法的情况下,正驾驭履带式发掘机(类型徐工135)在云峰村公路上行进,形成公路路面不同程度损坏。
据了解,履带式液压发掘机分量在10至30顿之间,是铲斗发掘物料并装入运送车辆或卸至堆料场的土方机械。
驾驭履带发掘机上路行进不但会损坏路途,还会添加路途的后期修理和维护本钱,唐某某私行驾驭履带发掘机私行在公路上行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道真自治县归纳行政执法局三江分局已对当事人唐某某进行了立案查询,现在,该案正在按程序处理中。